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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好数字贸易发展组合拳
2023-08-18

中国数字贸易发展具备独特优势。我国拥有全球最大规模的网民数量,数据资源十分丰富。国内超大规模的市场提供了丰富的贸易数字化应用场景,叠加大量数字创新人才的智力支撑,奠定了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的坚实基础。但是,我国数字贸易发展也面临着亟待补足的短板。例如,数字贸易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不足、数字贸易总量相对发达国家还较低、数字贸易存在结构性失衡、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的话语权较弱等。推动数字贸易发展需要整体谋划,打好数字贸易发展组合拳,不断健全数字贸易发展规则体系,坚持创新引领,培育竞争新优势,同时加强国际合作,提升中国在国际数字贸易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。

做好顶层设计,统筹开放和安全实践。建立健全数字贸易治理体系,构建统一高效、开放包容、多元共治的管理体系,最大限度激发数字贸易市场活力。完善国内数字贸易法律制度,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细则落地,形成具有中国特色、符合中国利益的数字贸易规则模板。针对数字贸易的具体环节如通关、商检、消费者权益等,加快制定相应法律细则,完善数字贸易法律体系。此外,面对数据已成为核心战略资源和参与国际竞争的关键要素的形势,应加快建立数据资源产权、交易流通、跨境传输、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。制定既能保护数据安全、数据隐私,又能繁荣数字贸易的政策法规。用好新兴信息技术增强监管能力,利用信息平台等提升各部门对数字贸易的协同监管水平。

加快创新驱动,培育数字贸易新业态新模式。既要注重由数据要素和先进数字技术驱动的新型数字贸易,积极抢占全球数字贸易发展制高点,也要大力推动传统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数字化转型。加强数字核心技术研发与创新,抢占数字技术竞争制高点,增强在大数据、云计算、区块链、人工智能、5G通信、物联网等方面的自主发展能力。加快贸易全链条数字化赋能,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。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,促进货物贸易转型升级,推动数字贸易与传统服务贸易融合。稳步推进数字技术贸易,提升云计算服务、通信技术服务等业态的关键核心技术自主权和创新能力。积极探索数据贸易,逐步形成较为成熟的数据贸易模式。加大“数字技术+贸易”专业人才培养力度,为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复合型人才。

培育优质主体,构建数字贸易新生态。鼓励数字贸易企业整合利用全球资源,对标国际规则完善贸易制度规范和标准。完善数字贸易企业发展环境,建立大企业引领、以小带大、上下游协同、产业联动的产业生态系统。以技术先进、核心竞争能力强大的平台企业为引领,增强其普惠性,提升欠发达地区和中小企业运用互联网平台参与国际市场的能力,带动中小数字贸易企业共同发展。鼓励各类平台企业健康发展,发挥平台企业的资源整合优势,构建安全稳定的供应链体系,形成优势互补、渠道共享、协同共进的新生态。

推动数字贸易开放发展,加强国际合作。发挥好国家重点开放平台的政策优势,不断打造自由贸易试验区、自由贸易港、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等重点开放平台,建设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。依托平台实施更高水平数字贸易开放措施,给予各重点开放平台更充分的改革自主权,鼓励其在数字贸易领域先行先试,为统筹开放与安全积累经验。在自贸试验区、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开放平台率先对标《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》(CPTPP)规则,积极推动加入《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DEPA)进程。积极参与数字贸易国际规则制定,坚持“多边治理”模式,在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和“一带一路”等区域合作平台中,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,与相关国家共建共享数字基础设施,共商共享数字贸易发展机遇,推动各方对数字贸易治理规则达成共识,努力缓解贸易保护主义倾向,推动形成多边共治的数字贸易国际规则体系。

(作者:黄先开,系北京工商大学党委书记、教授)

(文章来源:光明日报,转载时有删改)

来源:光明日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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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编辑:杨晨)